[急问]请问这个借条具有法律效力么?!!!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6/24 14:55:33
借条内容大致意思如下:

债务人某某于2009年8月1日向债权人某某借人民币贰拾万元整,于2012年8月1日前还清.在此期间,若债权人与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发生正式恋爱或婚姻关系,或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发生婚姻关系,则此借条自动失效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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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条大致想表达的意思就是这样,不知道这个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?
或者格式,内容怎样表达才更加正确?请懂的人帮忙给予解答或指导.

先致谢!
或者怎么样写才能让这些内容成为借条形式呢?!

您好

正如楼上所说的,这个其实是一个附失效条件的借款合同,就是在“债权人与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发生正式恋爱或婚姻关系,或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发生婚姻关系”这两个条件任何一个成就时,债权人不再享有向债务人要求清偿债务的权利。

根据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的相关规定,与人身权相关的约定属无效合同。即债务人如果真的向你借了钱,无论你是否与他人发生正式恋爱或婚姻关系,债务人都应该向你还钱。

但是根据最新合同法的规定及法律精神,本着尊重当事人合同自由原则,这个约定即使涉及人身权,但只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,并无违背当事人意思自由,则应当认定为有效合同。
根据新法优先于旧法的原则,应适应合同法的规定。
就是说,若债权人与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发生正式恋爱或婚姻关系,或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发生婚姻关系,则债务人不再还你钱。

法律规定的借款合同对格式方面并无特殊要求,但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最好按指印。

最后,如果要把您借条上所诉的所有内容都囊括进去的话,就不可能写成借条。

这是合同哪是借条

找律师吧 你也太外行了啊